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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激励在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外国专家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天津的建设和发展事业,根据国家外专局的部署,以及《天津市外国专家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日前,市外专局牵头组织了2008年度“海河友谊奖”人选暨国家“友谊奖”推荐人选评审推荐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长足发展,来我市从事技术、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开展短期合作、访问交流的外国专家,每年已近2万人次。广大外国专家在津期间,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充分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帮助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进一步优化引进海外人才的机制和环境,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天津市政府于2006年正式出台了《天津市外国专家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自此,“海河友谊奖”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在天津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奖项。2007年,共有10位在津工作的外国专家荣获该项奖励,我市中德培训中心的外国专家卡尔·海因兹·霍普芬斯贝格还被授予国家“友谊奖”,受到了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2008年度“海河友谊奖”人选暨国家“友谊奖”人选推荐工作自3月份正式启动后,得到了我市外国专家聘请单位的积极响应。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我市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等系统,以及开发区、新技术园区等单位,共推荐了31位符合条件的外国专家,参加“海河友谊奖”和国家“友谊奖”人选的评审。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以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由市外专局牵头组成了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市外办、市经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整个评审过程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讯评审阶段,各位评委在网上审核全部参评人选业绩材料的基础上,采取网上投票的方式,推荐产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海河友谊奖”参评人选15名,国家“友谊奖”参评人选3名。第二阶段为集中评审阶段,其中,“海河友谊奖”人选的产生须经过三道程序,一是按抽签确定的顺序,15位“海河友谊奖”参评人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到会场,分别用10分钟的时间介绍外国专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二是评委会成员根据评审条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三是评委经综合评议后,进行投票表决,最终按得票高低,确定10位2008年度“海河友谊奖”获奖建议人选。在随后的国家“友谊奖”人选推荐阶段,也将经过人选业绩介绍,评委提问,以及评委评议和投票三道程序,最终确定向国家的推荐人选。
目前,我市2008年度“海河友谊奖”建议人选和国家“友谊奖”推荐人选已经产生,待市政府正式批准和确认后,予以表彰和向国家上报推荐人选。
市外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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